
市人民法院委托家具厂火灾案
发布时间:2022-09-22 10:22
2020年12月14日5时许,位于某县的家具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厂房部分建筑、生产加工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被烧毁。预估损失1639430元。我司于2021年4月20日接到委托,此时距事故发生已时隔4个多月,由于厂房为租赁,原被告对损失分歧较大,经我司公估小组查勘、审核票据后,最终本案定损29375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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