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人伤公估
一、人伤案件查勘
是指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人伤的,查勘伤者病情,了解事故经过,核实伤者身份及住院治疗情况,告知相关理赔手续。
我司受某保险公司委托,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我司前往医院进行伤情查勘,向住院医师了解伤者病情,及伤者伤情诊断情况,住院期间治疗情况,以及住院发生费用及后续治疗情况,拍摄相关住院资料,向伤者了解事故情况,拍摄伤者照片,做人伤调查报告,跟踪伤者治疗,避免不必要费用发生。
二、人伤案件调查
根据案件需要,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对三者提供可能虚假的证明材料,经由一般查勘如医院查勘、交警队核实事故信息等无法证实的,对材料进行有针对性的取证和重点调查。
案例一:
我司接受某保险公司委托,关于被保险人意外死亡一案进行调查,我司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运用调查技巧,展开案件调查。最终证实死者系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保险责任,最终为保险公司挽回30万损失。
三、人伤案件核损
人伤核损是指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交的相关索赔资料,对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损失核定和理算具体赔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我司接受保险人委托,对其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核定,依照医保用药进行核算,对不合理费用进行剔除,并结合伤者提供的相关索赔材料进行最终理算,确定赔款金额。
四、人伤案件调解
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对于涉及人伤赔偿的具体费用,协助被保险人及第三者进行事故调解处理。
我司接受某保险公司委托,要求参与处理此次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受伤案件,我司接受委托后,详细讲解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及理赔手续要求,告知具体赔偿项目,与伤者反复沟通协商,最终与被保险人及伤者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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